退費辦法:
- 報名後因故無法參賽者,得於113年5月31日前以信函、e-mail或傳真等書面方式,檢附報名資料(參賽者姓名、報名地區項目組別)、退款銀行名稱及帳號申請退費,大會將全額退費。
- 113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申請退出比賽者者,大會將收取手續費1,000元,餘額退還參賽者。
- 113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退費申請,但有下列情況者例外:
・比賽資格經審查不合格者。
・參賽者本人發生重大傷病或直系親屬因故傷亡時。 ・因遇颱風、地震、豪雨、疫情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時。
・因交通中斷或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因故停駛或遲延三十五分鐘以上,致無法參加比賽。 ・因兵役徵集或點閱(教育)召集,致無法參加比賽。 符合以上條件而無法參賽者,得檢附相關書面證明向大會申請全額退費。
- 退費款項將由大會以匯款方式直接退還參賽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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